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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洲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九三年,原名天津国际商务律师事务所,是天津市司法局直属律师事务所之一。本所位于天津极具发展潜力的滨海新区,伴随着天津滨海新区十年的发展历程,目前业已确立了在金融证券、房地产、公司法、基础设施投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海事海商等领域内卓有影响的品牌声誉,在滨海新区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体。

  本所是中国司法部和中国证监会最早授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具有天津市司法局和天津体改委授予从事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资格,具有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和天津市司法局授予为外汇借款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资格,是全国性律师协作网络“长江联网”天津地区唯一会员单位和全球性律师组织“LAWORLD”协作单位。

  本所以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最高目标,凭借本所律师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业内广泛的业务协作关系,优质、高效地为当事人处理了诸多境外及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为确保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本所制定了有效的内外结合的法律培训计划,除每年完成法定的学习计划外,本所还定期邀请国内专家来所讲课。在此基础上,本所将稳定而迅速地持续发展,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及提高服务水平,满足本所不断发展的客户群体的各种新的服务需求。